机电学院基层学术组织职责与岗位编制设置方案

发布者:机电学院发布时间:2024-06-19浏览次数:380

根据《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基层学术组织设置与管理办法》(苏海院〔202422号)、《学校各单位基层党支部、基层学术组织、二级工会、团总支等内设机构设置方案》(苏海院委〔2024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决定学院各专业(课程)中心职责与岗位编制设置如下:

一、基层学术组织设置

设置轮机工程技术专业中心、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中心、港口机械与智能控制专业中心、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中心、机电一体化专业中心、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专业中心、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中心等七个专业中心;设置智能化机舱综合实训中心、机电技术公共实训中心两个公共实训中心。

二、基层学术组织职责和主要任务

   (一)密切关注产业发展,推进本专业建设与发展。

1. 制定并组织实施本中心的发展规划与年度工作计划,同时撰写工作总结。

2. 加强对相关产业和领域技术发展趋势与人才需求的研究,制定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并负责新专业的申报与建设工作。

3. 制定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修订)所开课程及实验的教学大纲,制定(修订)课程和实验的教学基本要求,选定或编写优质课程教材,统筹推进课程、教材以及相关实践教学条件等建设。

4. 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开展相关专业、课程的评估、认证、整改等工作,并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改革、课程教材、实践教学条件、实习实践、招生就业、创新创业等建设工作。

(二)落实日常教学工作,履行管理职责。

1. 根据学校的教学安排,落实相关教学任务;根据教学大纲与教学计划要求,统一教学进度、试卷命题,制定课程成绩考核评定办法,实行集体备课,推进教考分离、集体阅卷等。

2. 组织教师互相听课、观摩教学,开展同行评议;为新教师安排教学导师;对新开课(含实践课程)、开新课的教师试讲进行审查和评议,帮助成员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提高教学水平。

3. 组织开展各类教学检查,检查教学环节执行情况,包括备课、教学进度、作业及实验实训实习报告的批改、辅导、答疑等情况;分析考试结果,总结教学工作的经验和教训,以不断改进教学;不定期组织学生座谈,及时了解学情,实现教学相长。

(三)营造教科研氛围,提升技术服务能力。

1. 定期组织并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学研讨活动及教育理论学习,鼓励教师反思教学工作,并研讨教学论文等。

2. 组织教师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实践教学、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质量评价等方面的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加强教学成果的应用和推广。推进各级各类教学研究项目、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和教学成果奖励申报。

3. 组织教师开展科学研究课题申报、研究,开展技术成果推广与优秀科技成果鉴定等工作。

4. 强化技术技能积累,主动对接行业企业,合作开展科技创新、开发培训项目,不断提升专业服务能力。

(四)打造教学、科研创新团队,促进教师全面发展。

1.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 加强对青年教师实施教学指导,推进教学工作的传、帮、带。有计划安排教师赴国内外高校、相关单位进修培训。

3. 配合学校、二级学院安排教师担任班主任或学生导师,通过课内课外对学生的指导,了解学生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及时制止错误行为,纠正不良习惯,帮助学生树立优良学风。

4. 根据专业或课程特色组建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的教师团队,加强教学、科研梯队建设,分类制定教师培养培训计划,不断提升教师教学能力、科研能力和工程实践能力。

(五)完成所属教学科研平台的规划、建设、维护与管理,落实相关工作任务和安全职责。

(六)完成学院分解的年度目标任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基层学术组织岗位设置要求

(一)基层学术组织岗位编制数是教师岗位聘任的依据,各中心原则上不得超额聘任。若中心所聘人员数不足3人,则中心自行取消。

(二)基层学术组织的主任、副主任岗位设置情况以学校人事处最终审定为准。

(三)基层学术组织岗位数根据聘任时现有教师岗位数和承接教务任务情况按比例分配确定,但学院总岗位数不得超过学校核准的岗位数。

(四)当学院专业、课程设置、教师人数或招生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可适时调整基层学术组织岗位标准和专业建设与教学任务分配表。

附件1. 2024年度机电学院基层学术组织岗位设置标准.docx

 附件2. 机电学院基层学术组织专业建设与教学任务分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