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三投票三公示一答辩”实施办法》、《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党员发展与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苏海院委〔2021〕29号)及《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党员发展标准(修订稿)》(苏海院委〔2021〕30号)等规定,经各团支部推优,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后,支部委员会于2025年4月28日充分讨论决定,拟确定巩子豪等63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5月2日。凡对公示名单有意见者,请及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实名向党支部反映,书面意见请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朱老师
办公室:海立楼509办公室
办公电话:025-86176951

轮机与电气工程学院
学生工作党支部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