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三投票三公示一答辩”实施办法》《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党员发展与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苏海院委〔2021〕29号)及《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党员发展标准(修订稿)》(苏海院委〔2021〕30号)等规定,经党员教师推荐、各团支部推优,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后,支部委员会于2025年10月11日充分讨论决定,拟确定沈阳等24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17日。凡对公示名单有意见者,请及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实名向党支部反映,书面意见请署真实姓名。若公示无异议,以上同学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日期为2025年10月11日。
联系人:朱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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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5年度下半年学生工作党支部拟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pdf
机电学院学生工作党支部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