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中心、实训中心、办公室:
为做好机电学院2024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依据人事处《关于做好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省属高校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函〔2024〕5号),以及我校《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苏海院〔2024〕56号),我院《轮机与电气工程学院教职工考核办法(暂行)》,结合学校对考核工作新要求,现对机电学院2024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参加考核对象:
本院全体在岗教职工(含合同制职工),中层以上干部与内退人员不参加考核。
教职工年度考核中遇到下列情况的,按照如下规定处理:
1、新进人员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抽调到基层锻炼、脱产参加企业(上船)实践、脱产学历进修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工作人员,或每年5月1日以后返回工作岗位和11月1日以前离开工作岗位的,不享受优秀等级。超过一学期的考核等级最高为合格,有突出贡献并经认定的可不受此条约束。
3、校内人员调动的,调动不满半年的,考核领导小组在听取原任职部门提供的考核材料和考核意见后给出合理等级;校内借调人员,在借调部门工作半年以上的由借调部门负责考核。
4、病假(因公负伤除外)、事假和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累计超过半年的工作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因公致伤的工作人员,治疗、恢复时间超过半年的免于考核,依据其受伤前的工作表现情况确定等级。
5、受行政警告处分或教学事故处理的工作人员参加考核,但当年不得确定为优秀。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或二级教学事故以上处理的工作人员,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受到党纪处分的工作人员按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的有关规定确定考核等级。
6、教职工考核若遇到师德师风问题的一经核实,实施一票否决制,不得确定为优秀等级,视情节严重程度可以确定为基本合格或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级。
7、对学院及以上集体活动或会议,无故缺席3次以上、或无故缺席1次以上对部门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不得确定为优秀等级;超过1/3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或学院考勤的情况,其考核结果确定为合格以下。
二、考核内容和等级:
1、根据《轮机与电气工程学院教职工考核办法(暂行)》,考核以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考核的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廉等五方面,重点是工作实绩。
2、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由各考核小组按照考核指标体系进行量化考核,提出建议名单报总支委员会,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后报学校人事处。
特别说明: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原则上在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0%以内(向下取整),其中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指标数必须在参加考核的事业编制人员总数的20%以内。轮机与电气工程学院党总支应参加考核的普通教职工共计108人,其中,事业编制98人,合同编制10人,不确定等次4人。可分配总考核优秀指标不超过21人,其中,事业编制优秀指标不超过19人。
三、考核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轮机与电气工程学院教职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涛,孙长飞
成 员:许高超,孙方霞,马理胜,王雨娇,宗许宁。
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王雨娇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领导、督促检查全院的考核奖惩工作,协调处理考核过程中的具体问题,汇总全院考核结果报总支委员会,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后报学校人事处。
2、工作领导小组下设5个教职工考评小组
具体成员如下,排名第1位为组长:
(1)轮机工程党支部考评小组:孙长飞、张东方、左财宝、赵云博、王红涛;
(2)智慧船港党支部考评小组:叶亚兰、吴 俊、张晨阳、王玉洁;
(3)智能控制党支部考评小组:夏 慧、李秋波、李玉宝、赵君爱;
(4)坐班人员考评小组:许高超、宗许宁、朱超群、马理胜、李秋波;
(5)内设机构负责人(含组织员、基层组织负责人和党支部书记)考评小组:王涛、孙长飞、许高超、孙方霞;
主要职责:负责本支部(办公室)的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
3、各考评小组考核指标
根据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和各考核小组人数,分配比例22%,向上取整,最终将由学院党总支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21名考核优秀名单:
序号 | 考核单位 | 人数 | 优秀指标 | 备注 |
1 | 轮机工程党支部考评小组 | 35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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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智慧船港党支部考评小组 | 21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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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智能控制党支部考评小组 | 2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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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坐班人员考评小组 | 11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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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内设机构负责人(含组织员、基层组织负责人和党支部书记)考评小组 | 17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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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核程序
1、自我总结
教职工本人实事求是地撰写年度工作总结,用钢笔(黑色或蓝黑色墨水)填写或打印年度考核登记表。教职工填写个人年度任务完成情况明细表。
2、业绩评定
各考核小组根据教职工考核指标对每一位教职工进行年度工作业绩评定。
3、考核小组评议
各考核小组以支部为单位进行考核小组评议。
4、确定初步等级
各考核小组根据教职工业绩和评议情况确定初步考核等级意见,书面提交教职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级的人员,考核小组须提交书面报告,说明原因。
5、结果公示。各考核小组按比例提出的教职工考核等级后提交学院党总支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综合办公室汇总考核结果并公示。
6、异议处理。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在结果公示后2天内向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办公室负责解释,必要时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审议。
7、提交学校人事处。经公示后的考核结果按期报学校人事处。
五、工作日程安排
1、2024年1月8日,教职工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2、2024年1月9日,统计教学质量评价,科研任务评价,省级以上荣誉及突出贡献,管理人员岗位工作完成情况等数据;
3、2024年1月10日,各支部教师互评和对内设机构负责人(含组织员、基层组织负责人和党支部书记)民主测评,坐班人员考评小组自行进行组织评价;
4、2024年1月12日,汇总数据;
5、2024年1月13日,
上午9点内设机构负责人(含组织员、基层组织负责人)述职业务工作,支部书记述职支部工作,内设机构负责人和坐班人员考核小组进行岗位工作完成情况测评和互评;
下午14点各考核小组组织评议拟定教职工考核等级并排序,报送院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并上报党总支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综合办公室汇总考核结果并公示;
6、2024年1月14日,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和考核结果汇总表,上报学校。
六、考核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本次考核顺利进行。
2、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
附件1. 轮机与电气工程学院关于印发《轮机与电气工程学院教职工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