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工作的部署,我院启动2025年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与标准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含2025级新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分为2700元、3700元、4700元三档,按2025年秋季、2026年春季两学期发放。具体档次需依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定,国家资助系统和省资助系统认定的特殊困难学生如提交申请,经核实后原则上应评定最高档次;若未申请,班主任或辅导员需说明原因并提交书面材料。资助总金额按人均3700元核定。
二、申请基本条件
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须同时满足: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 勤奋学习,积极进取;
6.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经各学院认定的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评审工作程序
国家助学金本着应助尽助原则,申请人须关注江苏学生资助公众号,如实完成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的家庭经济信息采集。各二级学院需组建评审小组,结合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思想品德、学习表现及校纪遵守情况,确定拟资助对象名单及资助档次,报学校大学生资助与服务中心。大学生资助与服务中心对各二级学院上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正式确定资助学生名单和资助档次。
四、评选时间
9月30日下午17:00之前完成评定。
五、特别提醒
1、原则上受处分且未撤销的学生不予评定国家助学金;
2、退役复学的学生原则上不占用普通学生的名额;
3、休学、退学以及入伍等不在校的学生不予评定;
4、特别困难等级人数需与一般困难等级人数对等,以维持人均3700/年。
5、请资助委员提交国家助学金评审报告(纸质档正反打印下来手写)给带班辅导员老师,并将班级公示截图与国家助学金汇总表(电子档)交给资助部曹优升同学(QQ:2304282231)
附件:
轮机与电气工程学院
2025年9月25日

